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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6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项目编号:JBZB-202604-0370)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B-202604-0370
项目名称:2026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5.8 15.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儿童用品、老年人用品、服装鞋帽及家用纺织品等
第2包 12.9 12.9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杂品、家居清洁用品等
第3包 18.75 18.7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等
第4包 19.3 19.3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
第5包 28.5 28.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
第6包 54.75 54.7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或容器、成品油及相关产品(含成品油快速筛查)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抽查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第一包至第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20% 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相关产品抽检任务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及证书附表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8、本项目允许分包,供应商可以将本项目合同非主体、非CMA能力范围内工作分包。如供应商拟分包,需提交承诺书承诺将非本单位CMA能力范围的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CMA能力范围的机构完成。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2026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
方式: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以现金或电汇形式交纳,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泰大厦A座
  联系方式:022-65305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41号(开泰科技园)C区8号2层
  联系方式:022-65725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雷、张月
  电 话:1512243600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