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2026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XC-A-20260502)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JXC-A-20260502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2026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万元
最高限价:210.0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210 | 210 | 其他健康检查服务 | 健康检查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910例鉴定数量完成为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供应商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 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 (1)供应商为医疗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为隶属于卫生局的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为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且具有多家门店(门诊部),则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该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须指定一家门店(门诊部)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上一级法人单位(即该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出具的加盖上级单位(即该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②提供该指定门店(门诊部)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5日到 2026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保泽道59号
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保泽道59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保泽道5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11号
联系方式:022-58975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保泽道59号
联系方式:13821923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营
电 话:13821923467
天津鑫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