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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实验小学 静海区实验小学教学楼更换门窗工程 (项目编号:FSZB-2026-101)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B-2026-101
项目名称:静海区实验小学教学楼更换门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4596万元
最高限价:96.459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6.4596 96.4596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静海区实验小学教学楼更换门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评审过程中打印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评审过程中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 1 名,且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磋商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施工程。该项目经理由供应商正式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供应商应按照津建筑[ 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或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执行。注:一级注册建造师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符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电子化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住建建市函【2021】44号)规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6日 2026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13号楼203室
方式:报名及获取竞争性投标文件的方式:(1)现场获取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汇款凭证一起发送至本邮箱。邮箱号为:tianjinfusong@163.com,联系本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单位简称(如需开票请提供开票信息)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13号楼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13号楼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实验小学
  地址:天津市静海镇工农大街152号
  联系方式:15620320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福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天南苑13号楼2楼
  联系方式:022-28219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松
  电 话:022-28219819

天津福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6日